一、什么是耕地“非農化”?
答:指的是耕地被用于農業生產以外的生產經營活動。農業的范圍比較大,其中包括糧食種植、林業種植、果蔬種植、水產養殖和禽畜養殖及一些雜糧種植等等。
其中,雜糧通常是指水稻、小麥、玉米、大豆和薯類五大作物以外的糧豆作物。主要有:高粱、谷子、蕎麥(甜蕎、苦蕎)、燕麥(莜麥)、大麥、糜子、黍子、薏仁、籽粒莧以及菜豆(蕓豆)、綠豆、小豆(紅小豆、赤豆)、蠶豆、豌豆、豇豆、小扁豆、黑豆等。
二、什么是耕地“非糧化”?
答:相比“非農化“,“非糧化”更加嚴格的細化了糧食種植的政策,特指小麥、水稻和玉米這三大主糧以外的種植,也就是說土地在確保這幾大主糧的種植面積后才能種植棉花、大豆、花生或其它雜糧和經濟作物,不可以用來種樹、挖塘、建廠房、養殖設施等非糧食作物。
我國納入人工栽培的經濟作物種類繁多,包括纖維作物 (如棉、麻等)、油料作物 (如芝麻、花生等)、糖料作物 (如甘蔗、甜菜等)、三料 (飲料、香料、調料) 作物、藥用作物、染料作物、觀賞作物、水果和其他經濟作物等。經濟作物按用途可分為:
1.蔬菜作物(西紅柿、茄子、辣椒、黃瓜、絲瓜、豆角)
2.纖維作物(棉花、麻類、蠶桑)
3.油料作物(花生、油菜、芝麻、大豆、向日葵、橄欖)
4.糖料作物(甜菜、甘蔗)
5.飲料作物(茶葉、咖啡、可可)
6.嗜好作物(煙葉)
7.藥用作物(人參、靈芝、貝母等)
8.熱帶作物(橡膠、椰子、油棕、劍麻、蛋黃果等)。
“非糧化”具體表現為:
1、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食,被盲目用來擴大城鎮面積,開發樓盤、修建道路;有的被用來作為開發區,建廠房;還有的隨意提高林帶標準;或者將大好農田隨意用來退耕還林、還草。
2、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本來是糧食主產區,被農戶自作主張,隨意用來種花植樹。
3、挖塘養魚、非法取土。永久基本農田,被隨意用來進行搞養殖,挖塘養魚。
4、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等。對于耕種不方便、種地經濟效益較小的地塊,或者邊遠山區、梯田區、農田灌溉不配套地區,部分農戶既不流轉,也不自種,隨意撂荒,因而造成了土地浪費。
- 整治設計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