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自然資源廳向省政務服務中心通知暫停受理建設用地報件,待國家下達2019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后再予以受理,一些網站進行了轉載,一些網民跟帖作了評論,現就此作如下解讀:
建設用地報件是指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向國務院、省人民政府申報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材料。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國家實施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管理,不能超計劃審批,建設用地審批必須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內實施。每年上半年,在國家土地利用計劃下達前,我們根據全省建設用地實際,統籌計劃使用。適時暫停建設用地受理,是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審批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措施。暫緩受理不是停止受理和審批,而是待國家下達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后再行受理和報批。據了解,國家層面正在抓緊辦理2019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下達的各項準備工作。暫緩建設用地報件受理不影響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