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信息化工作,按照《陜西省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現需推薦省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信息化專家,并統一納入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庫中,請各單位做好專家推薦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推薦單位包括省內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常年從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信息化建設的單位,其中省內各高等院校每校可推薦3名專家,各相關建設單位每單位可推薦3名專家。
二、推薦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學術道德。
(二)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信息化專家由計算機、通信、測繪、地質等相關專業等領域的國內知名學者組成。
(三)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所在專業領域10年以上工作經驗,熟知其所在專業或者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和動態,專業造詣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學術影響力。
(四)年齡不超過60周歲,健康狀況良好,能夠保證正常地參加各類地質災害防治咨詢、技術支持工作和有關活動。
(五)專家所在單位應支持專家參與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活動。在本單位專家參加上述活動時,應保障專家在原單位的正常的工作關系、社會福利及保險等權益,并按照本單位財務制度報銷專家差旅費。已退休的擬推薦專家應由原單位提供專家外出保險等相關證明。
三、推薦程序
(一)由符合推薦條件的專家個人自愿填寫《陜西省地質災害防治專家申請表》(附件1),經所在單位批準,由所在單位匯總本單位專家申報情況后,報送我廳。
(二)推薦單位需提供一份單位介紹材料,包括單位基本情況以及近年來從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信息化項目和成績,與專家推薦表一起報送我廳。
(三)由我廳根據被推薦人的具體情況,擬定入選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庫的人員,經批準后公示。
四、注意事項
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每位專家可自主申請退出專家庫,專家退休后自動退出專家庫。新專家入庫需按照通知統一填報申請表,由省自然資源廳進行審核批準。已申報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家不用重新申報。
各單位請于2019年4月19日前,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匯總表(附件2)、專家個人申請表(附件1)以及單位介紹材料紙質版及電子文檔一并報我廳地質環境處。
聯 系 人:師小龍、齊震
聯系電話:029-84333044 18792609352 1800921582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陜西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