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土資規〔2017〕13號、陜發〔2018〕9號、陜自然資發〔2020〕27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建立以數量為基礎、產能為核心的占補平衡新機制,落實“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促進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明確了新增耕地開發來源和主要任務。
文件中指出:“對于歷史形成的未納入耕地保護范圍的園地、殘次林地、退化草地等適宜開發的農用地以及廢棄的坑塘水面、溝渠、農村道路等,經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可行性評估論證、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審查、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復核認定后可統籌納入土地整治范圍,新增耕地用于占補平衡”。這就為補充耕地指明方向,拓寬新增耕地的渠道。
2020年6月9日,整治設計部在公司會議室組織了對新形式下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相關文件的學習,通過集體學習和討論,大家進一步明確了補充耕地的方式、新增耕地來源、耕地指標管理、指標調劑機制、調劑指標價格以及監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