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及省級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相關文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引領,通過試點,加大土地制度供給,激活配優各類自然資源要素,探索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新模式,助力“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整治試點目標: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三年為實施周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理念,通過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推動耕地質量進一步提高、空間格局進一步優化、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基層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加強、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形成具有特色的示范鄉(鎮)。
推進三項任務:一是大力開展農用地整理;二是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三是整體實施鄉村生態保護修復。
落實兩個底線:一是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確保整治區域內耕地質量有提升、耕地面積有增加,其中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整治區域內原有耕地面積的5%;二是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的,必須確保整治區域內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調整面積的5%。
用好三項政策:一是允許合理適度調整永久基本農田。按照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升、布局集中連片、總體保持穩定的原則,統籌“三線”劃定,編制整治區域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方案,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納入村莊規劃予以實施。二是盤活鄉村存量建設用地。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騰退的建設用地,在保障試點鄉鎮農民安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等用地的前提下,重點用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按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可在省域內流轉。三是給予一定指標支持。自然資源部對試點地區將給予一定的計劃指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