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450號)相關規定和要求,現就我省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放管服”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2021年7月1日前已審批或批準延續的丙級城鄉規劃資質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丙級城鄉規劃資質不再進行延續、變更和重新核定等。
二、開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申報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申報單位認真閱讀《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告知書》(附件1),填寫《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承諾書》(附件2),通過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zwfw.mnr.gov.cn)在線填寫申報資料,并將《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承諾書》隨申報資料附件一并上傳系統。申報單位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申請。
(二)審查。省自然資源廳確認受理后,按程序對申報單位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于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交申請資料并自愿作出承諾的,在受理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申請資料缺失或資料存疑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和完善的證明材料,重新進行申報。
(三)發證。省自然資源廳作出資質認定審批決定后,按程序制作并向申請機構頒發資質認定證書。
(四)公告。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審批通過后,省自然資源廳通過網站發布資質認定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三、優化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認定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申請甲級資質認定的,直接通過自然資源部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向自然資源部提交申請,由自然資源部進行審批。
四、加強日常監管
(一)落實各方責任。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規劃編制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對法定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相關政策以及上位國土空間規劃強制性內容要求負終身責任。兩個及以上規劃編制單位合作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牽頭單位對編制成果質量負總責,其他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對項目承擔相應責任。
(二)加強批后核查。對于取得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批后半年內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完成全覆蓋實地核查。實地核查發現違反承諾的申報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許可。
(三)完善日常監管。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將轄區內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反映問題多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實施重點監管,對轄區內的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規劃編制單位信用檔案管理制度。
省自然資源廳咨詢電話:029-8433315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