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陜西省開展全電發票試點,試點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確定,并根據試點工作安排逐步推廣到全省。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使用全電發票的納稅人為試點納稅人。 很多同事可能不太清楚這個全電發票到底是怎么回事,在這里需要提醒大家,以后在開具電子發票時需要注意賣方是否已改為全電發票,如果還是以前電子發票的樣式,拿回來的發票是不能用的,也就是說2023年1月28日后拿回來的電子發票是新的全電發票樣式,下面我給大家展示一下全電發票的樣式: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
陜西省全電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監制。全電發票無聯次,基本內容包括: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征收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大寫、小寫)、備注、開票人等。陜西省全電發票的發票號碼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歷年度后兩位,第3-4位代表陜西省行政區劃代碼,第5位代表全電發票開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順序編碼等信息。
以上就是全電發票樣式和主要內容,請大家拿到發票的時候要仔細核對,看看發票是否符合新式全電發票的要求。另外強調一點的就是紙質發票還是正常使用,跟之前的樣式和內容沒有變化,變化的就是針對之前的電子發票,請大家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