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自然資源部召開媒體座談會,部國土空間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解讀了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簡稱《通知》)出臺背景、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等相關內容。
據介紹,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簡稱《綱要》)和“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后,自然資源部加快推進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和“三區三線”管理政策制定。為了解決城鎮開發邊界從“怎么劃”轉向“怎么管”的問題,自然資源部認真梳理和歸納各地經驗做法,經過廣泛討論、深入調研后印發《通知》,按照守住底線、有序實施、留有彈性、上下貫通的基本原則,主要從4個方面為依法依規加強和規范城鎮開發邊界管理提供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堅決維護“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推動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精準落地有序實施,統籌做好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安排,嚴格規范城鎮開發邊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中,強調各類城鎮建設所需要的用地均需納入全省(區、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統籌核算。在增量用地使用上要分階段、按比例為“十五五”“十六五”期間留下不少于35%、25%的增量用地空間;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規模上,在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規模的80%的前提下,允許其余部分用于年度間調劑,但不得突破分階段總量控制。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優先序,確保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對符合六種情形的城鎮開發邊界進行局部優化。結合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旅游開發、邊境地區建設等合理需要,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可規劃布局有特定選址要求的零星城鎮建設用地,涉及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要在城鎮開發邊界內進行等量縮減,確保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城鎮開發邊界發生變化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部匯交數據,檢驗合格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并反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后,方可作為規劃管理、用地用海審批的依據。
據了解,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統籌農業、生態、城鎮空間布局;堅持守住底線,通過反向約束與正向約束相結合,指導城鎮開發邊界避讓資源環境底線、災害風險、歷史文化保護等限制性因素,設置擴展倍數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推動城鎮緊湊發展和節約集約用地;堅持區域統籌,在優先劃好劃足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應劃盡劃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各省份按不超過2020年現狀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的1.3倍控制城鎮開發邊界范圍,給予各省份統籌指導市縣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的自主權。
《通知》的出臺有利于更好落實國家戰略和重大項目落地實施,有利于更好實施《綱要》和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為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提升城鎮品質、促進城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規劃支撐。